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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警惕“人伤黄牛”骗局

时间:2024-03-15

  2024“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期间,英大人寿以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为主题口号,精心策划、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消费者教育宣传活动,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金融基础知识,提示金融风险。本期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人伤黄牛”骗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申请理赔。

  一、案件介绍

  65岁的张先生由于雨天地滑,骑自行车不慎摔伤,导致桡骨骨折。在住院期间,认识了一位自称是专门为受伤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伤残鉴定、保险理赔等“一条龙”服务的“法律咨询顾问”王某。王某得知张先生家人长年为其投保意外险后,表示可以为其提供“代理理赔”服务。王某向张先生介绍,按照其伤情,如果王某帮忙向保险公司索赔,至少可以得到3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若是张先生自己去索赔,最多理赔20万元,并且索赔时间长。

  王某让张先生将索赔事宜全权委托给自己,并引导其签订了“保险咨询服务委托协议书”及“承诺书”,要求提供身份证、保险合同、银行卡等重要资料影印件,额外收取咨询费3000元,在理赔成功后还要收取保险理赔金额的20%作为“代理理赔”服务费。按照王某要求,张先生对后续保险公司电话和探访一概不予理睬。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收取了王某代交的理赔资料,发现所提供材料中伤残鉴定报告的伤残鉴定结论及张先生的病历资料与医院走访调查情况不符,存在故意伪造病历、提高伤残等级来获取更高赔偿的嫌疑。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通过住院病历中的家属电话辗转联系上张先生,并就相关情况与张先生沟通,告知伪造理赔材料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张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并将事情的原委告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协助下报警,防止个人财产损失扩大。

  最终,保险公司按照张老先生的实际伤情足额赔偿了25.5万元。

  二、案件启示

  “人伤黄牛”利用部分消费者对伤残鉴定流程不熟悉的特点,以及想多获取保险理赔金的心理,通过各种虚假手段提高伤残等级,代理伤者理赔,采取收取咨询费及代理服务费等模式获取不当利益。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另外,案件中张先生将身份证、保险合同、银行卡等重要个人信息及金融信息随意委托给他人,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泄露个人信息,带来财产损失风险。

  三、风险提示

  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报案,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准备理赔资料。老年人在办理理赔等保险业务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充分与家人沟通,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要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信息,不要将银行卡、身份证等重要信息告知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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