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及时更新个人信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时间:2024-03-15
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期间,英大人寿以“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为主题口号,精心策划、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消费者教育宣传活动,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金融基础知识,提示金融风险。
客户投保时会在保险公司留存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当这些信息发生变化时,一定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信息更新。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一、案例介绍
客户万女士2016年至2017年间在某保险公司投保3份保险,为图方便留存家人名下手机号码。2021年,万女士在家人名下的手机号挂失后,办理了本人实名手机号,但一直未联系保险公司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因此无法接收到公司的服务信息及缴费提醒。2023年9月保险公司开展失联客户寻访时发现万女士名下一张保单续期保费多次划扣失败,将于2023年10月25日失效。之后保险公司多方寻访万女士,并于10月中旬取得联系协助万女士办理了手机号码,银行账号等信息变更,避免了保单失效。
二、案例启示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期限的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第三十七条规定,合同效力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风险提示
保险消费者在个人信息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进行信息更新,以免错过保单续期提醒导致保单失效或产生额外费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