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分享(五)
时间:2022-12-05
近期,最高法发布《重点打击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六类重点打击犯罪的表现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
为帮助老年消费者有效防范此类金融诈骗风险,英大人寿分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分享。本期为该系列的第五期,将向您介绍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实施金融诈骗的典型案例。
案例简介
2016年4月,被告人鲁某注册成立乐平市太阳山老年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山老年公司”)。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鲁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借用太阳山老年公司名义,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推介会等方式,公开宣传交费后可以享受老年公寓住房优惠,并承诺以高额福利消费卡、货币等方式返本付息,非法吸收51名老年人165万余元。所吸收资金被鲁某用于消费支出、提现支取或挪作他用。
案例分析
本案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此类金融诈骗主要以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为由,以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本案中,被告人鲁某以承诺高额福利消费卡、货币等返本付息为幌子,引诱老年人投资太阳山老年公司“养老公寓”项目,实施非法集资,最终造成51名老年人的“养老钱”遭受损失,部分老年人因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而经常懊恼自责,诱发了各种疾病,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摧残,破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风险提示
人民法院提示老年人要谨慎投资高额返利项目,多与子女沟通商量,投资“养老项目”时要“三看一抵制”:一看“养老项目”是否有登记、备案,二看“养老项目”是否真实合法,三看“养老项目”收益是否符合市场规律;抵制高利诱惑,拒绝非法集资,捂紧“钱袋子”。
(案例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