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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分享(一)

时间:2022-10-17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老年人口不断增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金融知识匮乏,维权意识薄弱,以提供各类“养老”服务为名,采取非法手段侵害老年人权益。国家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关爱老年群体,在2022年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果。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重点打击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进一步明确六类重点打击犯罪的表现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

  为帮助老年消费者有效防范此类金融诈骗风险,英大人寿将分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分享。本期向您介绍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金融诈骗的典型案例。

  案例简介

  李某原是某乡镇社保部门临时工作人员,后被开除。2018年,李某结识王某,王某得知李某曾在社保部门工作,提出帮忙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请求。李某明知无能力帮助他人办理补交职工养老保险,仍谎称可通过挂靠企业的方式办理,并通过王某介绍,以帮助他人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可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金等为名,先后骗取包括多名老年人在内的8名被害人107万余元,所骗钱款除极少数为被害人缴纳灵活就业保险以获取被害人信任外,其余均用于个人挥霍。

  案例分析

  本案是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此类金融诈骗主要表现为谎称认识社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可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骗取老年人的保险费、材料费、好处费等。本案中,被害人本应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咨询了解相关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条件,但其认为“找关系”更加顺利和省钱,将保险费交由被告人代办,最终导致钱款被骗、个人养老保险断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风险提示

  人民法院提示老年人在办理养老、医疗保险时,应通过相关部门、网站、社区、村委会等了解国家和当地政策规定,到相关部门按照程序依规办理,不要轻易相信他人能代办养老保险而把费用交给他人;明知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要企图通过“找关系”“走后门”方式违规办理,不要轻信通过熟人可以省钱等谎言,避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案例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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